公式元素 显示某个函数、其逆函数或参数曲线的图形。使用列公式来定义一个或多个函数。
• y = f(x):
‒ 要标绘单个参数在其单个参数的不同值下的函数,请将包含该公式的列拖至 Y 区域,将包含其单个参数的值的列拖至 X 区域。
‒ 确保“响应轴”设置为“自动”或“Y”。
• y = f -1(x):
‒ 要标绘某列值的单个参数的逆函数,请将包含该公式的列拖至 X 区域。将包含关注值的列拖至 Y 区域。
‒ 将“响应轴”设置为“X”。
• x = f(t) 和 y = g(t):要标绘两个函数定义的参数曲线,请将其中一个拖至 X 区域,将另一个拖至 Y 区域。
注意:由于“公式”元素标绘函数的值,所以即便有隐藏但未排除的行,该图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。
图 3.40 公式选项
变量
显示或隐藏变量的图形元素,或重新排列变量的显示顺序。
注意:这些选项不适用于“X 分组”、“Y 分组”、“重叠”或“页面”区域中的变量。
复选框后跟区域指定和变量的名称。使用复选框执行以下操作:
‒ 显示或隐藏对应于区域中某个变量的元素。
‒ 添加或删除将“颜色”、“大小”、“形状”或“频数”变量应用到区域中变量的效果。
提示:若您有多个图形,可以使用不同变量为每个图形着色或调整大小。将第二个变量拖到颜色或大小区域,然后将它放到角落。在“变量”选项中,选择要应用到每个图形的特定颜色或大小变量。
若区域中有多个变量,可使用箭头来重新排列其显示顺序。突出显示某个变量名称并点击箭头来对它调整位置。
有关使用变量的示例,请参见面积图和线图示例。
响应轴
指定带公式变量的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