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成公式时,请记住所有函数都遵循下表所示的优先顺序,其中第一级的优先级最高。优先级较高的表达式先于优先级较低的表达式计算。若表达式中的各个运算符具有相同的优先级,则从左到右计算该表达式。必要时可以用圆括号越过其他优先规则,因为圆括号内的所有表达式始终优先计算。公式项不具有优先顺序,因为无法进一步计算公式项。表 7.3 显示了前六级优先顺序。
第 1 级 |
圆括号 |
第 2 级 |
“函数”列表中的函数、And、Or、Not |
第 3 级 |
*、÷、Modulo |
第 4 级 |
+、- |
第 5 级 |
比较:<、≤、=、≠、≥、>、≤ x <、< x、≤、< x < |
第 6 级 |
逻辑运算符 &、| 和 ! |
注意:当某个函数以表达式作为参数时,比起括在该函数之外的圆括号中的情况,该参数具有更高的优先级。